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书法教育工作委员会
会员权益和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入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本会的章程;
3、自愿加入本会;
4、从事与书法教育相关,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组织、机构、团体等;
5、能促进书法教育发展,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组织、机构、团体等;
6、至少有一家会员单位推荐(非首批单位会员)。
第二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一名会员单位或一名及以上会员介绍(非首批会员);
(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提交本会会员申请表;
2、申请会员单位提交本单位简介等有关资料。
(四)会员及理事会员的遴选,根据我会的愿景和宗旨,以书法教育、语言文字、家庭教育等相关专家、名师以及为书法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为主体。
(五)经审核同意后,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三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本协会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会员享有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各项规章制度;
(二)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执行本会指定的行业标准,自律公约等;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四)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六)按规定自愿交纳会费。
第五条 会员活动权益
(一)会员期内,教工委可为书法教育类单位会员提供一对一书法教学现状诊断与课程设置建议;
(二)会员期内,教工委可为书法教育相关单位会员提供不大于5个名额的师资培训;
(三)会员期内,单位会员可协助教工委组办各类书法教育专题研讨会;
(四)会员期内,单位会员可参与教工委组办的名家专题讲座;
(五)会员期内,经授权,单位会员可在所属地协办教工委组织的各项书法类活动;
(六)会员期内,经授权,单位会员可参与教工委组织的书法教育活动的初评工作;
(七)会员期内,单位会员可协助教工委组织书法活动颁奖及信息传递等工作。
第六条 会员收费
(一)单位会员
1、理事会员 会费 10000元 / 年;
2、单位会员 会费 3000元 / 年。
第七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两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者;
(二)五年之内不参加任何活动者;
(三)不符合会员条件者;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者;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六)其他不符合本会会员条件者。
第八条 会员有自主退会的权利。会员退会即丧失会员资格,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03月21日起执行。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书法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