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细则】首届“书写中国梦”优秀书法作品及书法教育感想征稿活动


本细则由活动组委会依据《首届“书写中国梦”优秀书法作品及书法教育感想征稿活动》方案制定。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1、评审委员会由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书法教育工作委员会邀请的专家组成。

2、评审委员会根据活动组别设定不同的专业组,各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的评审工作,并可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裁决。

3、评审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成立秘书处,负责组织程序服务、技术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评审原则



作品评审严格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书写作品符合活动主题,征文具有独特的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



(三)奖项设置



作品评选奖项分为:最美书法作品、最美板书、最美作业本、最美书法教育征文四类。

(1) 针对参与活动的个人,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及鼓励奖。

(2) 针对一等奖获奖人员的辅导教师,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可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3)针对组织能力较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4)针对个人获奖较多的单位,颁发团体奖。



(四)获奖规则



1、优秀奖
初评入选人员均获优秀奖,组委会为获奖者颁发电子荣誉证书,可下载后彩色打印。

2、鼓励奖
初评未入选人员均可获鼓励奖,组委会为获奖者颁发电子荣誉证书,可下载后彩色打印。

3、决胜奖
区县级奖项:
决胜奖从区县级优秀奖入选人员中选取,决胜奖设置一等奖和二等奖。组委会为获奖者颁发电子荣誉证书,可下载后彩色打印( 获得决胜奖的人员将不再颁发优秀奖证书 )。

省级奖项:
各区县一等奖作品,进入全省评选。各组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及优秀奖,组委会为获奖者颁发纸质荣誉证书。

全国奖项:
各省份一等奖作品,进入全国评选。各组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及优秀奖,组委会为获奖者颁发纸质荣誉证书。

获得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作者,组委会通知将作品邮寄至指定地址,依据情况安排线上或线下形式的展览、宣传或出版。

4、优秀指导教师
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针对各级别一等奖作者的指导教师,具备相关职业资格的,经审定可颁发相应级别的“优秀指导教师奖”纸质荣誉证书。

5、推荐加入协会会员
各组别一等奖作者及优秀指导教师,经推荐可自愿加入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书法教育工作委员会会员或青少年会员,享受会员权益,并颁发会员证书。

6、优秀组织奖
设立优秀组织奖。针对组织人员较多的单位或个人,颁发 “优秀组织奖”纸质荣誉证书。

7、团体奖
设立团体奖。针对团体作品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团体一等奖、二等奖纸质荣誉证书。

8、推荐加入单位会员
获得团体奖、优秀组织奖的单位,经推荐可自愿加入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书法教育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享受会员权益,并颁发会员证书。



(五)获奖人员产生方式



1、初审
由组委会遴选的评审小组分工负责各区县作品的初评。初评工作将评出区县级的等奖、二等奖、优秀奖及鼓励奖。并将一等奖作品提交至省级评审。

2、终审
各评审组在审阅作品、观察实物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协商,最终确定各组别的全国、省级获奖名单。如个别评委对个别作品有不同意见,可做陈述,最终由评委会全体成员集中裁决。终审完毕后,举行评委会全体会议,协商讨论后,全体评审组表决通过终审结果。



(六)评审工作的服务保障系统



组委会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负责活动作品的组织、后勤保障以及对评审工作的联络协调。



(七)评委的任职条件



熟悉书法专业,对书法专业及书法教育发展现状有了解,在学术及相关专业上有一定造诣,专家评委需要有高级职称。
1、热心此项活动的评审工作。
2、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对繁重的评审工作。



(八)评审时间



作品评选:2023年09月16日-10月31日
奖项发放:2023年11月01日-11月30日
奖次官网查询:2023年12月15日始
优秀作品宣传展示:2023年12月15日始





“书写中国梦”优秀书法作品及书法教育感想征集活动组委会


2023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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